1)第九十二章 比斗_乱世南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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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江王在一片道贺声中,陶醉万分,不由得想起年少时的戎马生涯,当真怀恋万分。

  “赏,重赏!老席,去把本王的宝甲取来,送于孙大人。”留从效乐不可支,此时不赏,更待何时。

  “这宝甲乃是本王心爱之物,曾随本王南征北战,奈何本王现在已是用不上了,就送与孙大人,还望孙大人莫要辱没了它。”自打背上生了脓疮,留从效就再也没穿过,这宝甲已在仓库里沉睡好些年了。

  “谢过王爷。”孙宇起身双手接过,这宝甲很轻,只有五六斤重,通体由细小的圆环连接而成,入手极柔软,乃是最顶级的锁甲,可以内衬在衣服里面,丝毫不影响行动。更加让孙宇兴奋的是,胸口的铁环上,有“天权”二字,与天枢剑还有天玑弓如出一辙。

  “本王今日高兴,诸位满饮此杯。”留从效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众人纷纷举杯。

  “本王年事已高,奈何膝下无子,此乃我兄长之子绍镃,本王欲将其过于膝下,为王府世子,今后还望各位好好辅佐。”留从效之前本有一继子,同是兄长留从愿之子,奈何送去金陵为质,只能让寄希望于年幼的留绍镃。

  “我等谨遵王命。”

  “参见世子。”

  大厅里顿时跪倒一片,齐声回道,孙宇也只得随大流,跪了下去。

  “好好,上菜。”留从效武将出身,没那么多规矩,既然名分已定,那就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一众侍女穿梭其间,将鼎中美食分于众人,孙宇起筷尝了一口,炖的有点过,味道还行。放下筷子一看,周围众人都是一脸陶醉,好似吃了仙丹一样,有没有这么夸张。

  “孙大人呐,可是不合口味?”留从效巡视一周,在座诸人都是一脸满足,只有这剑州刺史孙宇,好像不太一样。

  “甚好,下官觉得此滋味生平仅见,入口难忘。只是想起上一次吃此等宴席,还是家父在世时,一时有些感慨罢了。”这晋江王还有这种爱好,谁不表现的好吃,就点名提问,孙宇赶紧转动大脑,寻个由头。

  “哎,老鲁国公,一代人杰,本王与他倒是未曾谋面,实乃人生憾事。孙大人莫要伤心,令尊九泉之下,知晓孙大人如此出息,想必也是欢喜的。”留从效看了一眼旁边坐着的幼子,若是他有孙宇一般的本事,自己又何必担心。

  “王爷谬赞了,下官不敢当,世子他日,也必是人中龙凤。”孙宇高举酒杯,一饮而尽。其实这孩子,等到留从效一死,就被陈洪进跟张汉思俩人送去金陵了,理由是勾结越国,恐怕连猪都不信。但是没人在意,只是随便找个借口罢了,等待他的,就是与他兄长一样,被圈养起来,与牲口无异。与他比起来,自己还是要幸福得多。

  “借孙大人吉言,绍镃,这是你剑州的孙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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