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百九十二章 毁灭_小魔头一定要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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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是歌,是太阳。

  一家人总要积蓄、酝酿很长很长时间,几近绝望了,才能咬牙豁出去割一块肉。小时,对肉的盼望是全心全意的,专注的,虔诚的。在敲定了下一次吃肉的日子之后,就会日以继夜地死死咬住这个日子,一寸时间一寸时间地在心中数着。总怕大人反悔,因此会不时向他们强调着这个日子,告诉他们还剩多少天就要到吃肉的日子了。平时,即使吃饭也是半饥半饱,更何况吃肉!记得我都念高中了,一个月的伙食费才一块五毛钱,一天五分钱,早晚是咸菜,中午是咸菜汤,上面漂几滴油花。终于等到吃肉的日子,其实并不能保证你尽情地享受,有些时候,它带有很大的象征性——每个人分小小的一两块。于是,那时候,肥肉就显得弥足珍贵了——花同样的钱,瘦肉解决缺油的能力就远不及肥肉,只有肥肉才具有镇压馋涎的威力。肥肉的杀伤力,是那个时代公认的。那个时代,肥肉是美,最高的美——肥肉之美。厚厚的肥膘,像玉,羊脂玉,十分晶莹,像下了很久之后已经变得十分干净的雪。凝脂,是用来形容美人的,而凝脂不过就是肥油,而肥肉是可以炼成肥油的。等肥油冷却下来——凝脂,就成了最令人神往的美质。

  肥肉吃到了嘴里,于是它爆炸了!等待多时、只有肥肉独有的油香,立即放射至你的全身,乃至你的灵魂。你,一块几乎干涸的土地,在甘霖中复苏,并陶醉。后来,你终于平静下来,像一只帆船懒洋洋地停在风平浪静的水面上,没有了前行的心思,觉得所有的一切都已获得,什么样的风景都已见过,心满意足了。

  而一个屠夫,直接关系到你对肥肉愿望的满足。这是他的权力。

  村里只有一个屠夫,管着方圆四五里地的人的吃肉大事。姓李,高个,颧骨突出,眼窝深陷,皮肤黝黑,像南亚人。络腮胡子,又浓又密。大人小孩都叫他“大毛胡子”,当然只能背后叫。他既杀猪,又卖肉,出身于屠夫世家,杀猪水平超绝,将一头猪翻到,再将它四爪捆绑,然后抬上架子,打开布卷,取出尺长尖刀,猛一下插入它的心脏,热血立即哗啦喷出,等那猪一命呜呼,再将它从架子上翻落在地,吹气,沸水褪毛,开肠破肚,一气呵成,堪称艺术,无人匹敌。卖肉的功夫也很好,问好你要多少钱的或是要多少斤两,就在你还在打量那案上的猪肉时,刀起刀落,已经将你要的这一份肉切出,然后过秤,十有八九就是你要的分量,最多也就是秤高秤低罢了。拿了肉的人,回家大可不必再用自家的秤核准。此人,一年四季总冰着脸。因为,他不必要向人微笑,更没有必要向人谦恭地、奉承地笑。无论是杀猪的刀还是卖肉的刀,都是那个时代的权力象征。狼山边上,有个圩塘,住的全是些外乡逃荒躲债来的穷人;有做手艺的,有做小本生意的,真是“敲锣卖糖,各做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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