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67页_男主说他讨厌我[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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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感觉,在为曾经的,而现在正想抛弃他这个拖油瓶的未婚父整理着装,又羞又窘之时,爆发了冰山一角。

  至此,他竟是笑了起来,讥讽无比,“这样做,不就合了你的意吗?失忆未婚夫被你撩拨,情愿退婚付出一切?”

  确实。

  常卿垂眸思忖。

  男主一个骄傲自满的alpha,失忆后,摔得满身狼狈不堪,按照套路,他这个未婚夫很适合当救赎的温柔善良白月光的啊?

  只是白月光,不是他。

  反派呀,就适合当雪地里的一枝残梅,盛开时美得惊心动魄,凋零时红得触目惊心。

  但——

  他蓦地抬脸,唇畔已然衔起浅笑,“只是好玩而已,何来撩拨?”

  “……”

  明明白白的,只想玩你,无关风月。

  萧轶梗住。

  恰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两人还未来得及反应,门便推开了一角,有个刘海遮眼的少年径自走了进来。

  看见青年时,神情并未诧异,只是督了眼他脚下,阴郁几分。

  萧轶身体一僵,还以为是……

  “弟弟啊。”

  黑发少年站起身来,打了个招呼。

  萧轶咬了下牙,平白有些误会人过后的愧疚。

  但实在拉不下脸来,便什么也没说,直接回了房间。

  常卿也没管他,只是笑意盈盈望向常黎,“弟弟的心情似乎不太好?”

  “……”

  阴郁少年好久没说话,“他是个废人。”

  常卿还在笑,只是眉眼失了几分温度,“我也是废人啊。”

  心脏病,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跌倒在路上,可不是废人吗?

  “这不一样,”常黎沉默了会儿,又道,“你不喜欢他。”

  “是啊,但我喜欢钱。”常卿想了想,“还有权势。”

  说到这儿,他都被自己逗笑了,“那些俗物,可真是让人太有安全感了。”

  “……”

  常卿看到面前的人低下了头,深吸了口气,像是在压制着什么即将喷泄而出的情绪,大概是愤怒吧。

  “我看到了。”声线微抖。

  常卿还没来得及接下剧情问句话,便看到人抬起脸来,碎发猛地一掀,露出了那只奶凶奶凶的狗狗眼,里面还水光潋滟的,含着泪,可怜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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