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八十五章 处罚_大中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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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法院,因为陈立青他们之前刻意宣传的缘故,在第二天要对赵明义等人宣判的时候,法院外面倒是来了许多围观的老百姓。

  这算是防城稳定下来的第一起刑事案件,因为事情涉及有些敏感,关乎老百姓手中土地和地主们情绪的安抚,这场案件要开庭的消息传出,几乎吸引了防城所有人的目光。

  法院很简单,就是以前的知县县衙公堂,明镜高悬的牌匾已经摘下来,换成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标语。

  “赵明义,李青,王新平……现在防城警察局局长袁保义以危害防城公共安全罪,对你们的非法同盟会团伙进行起诉,你们可认罪?”标语下方,防城法院院长刘甲向原告方的袁保义点点头,接着朝被告赵明义等人看过去。

  “不服,我们没有罪,我们同盟会也不是非法团伙,这都是你们所谓警察局长的一面之词而已!”虽然是第一次上这个中不中,洋不洋的法院,可赵明义却没有一丝害怕,闻言依然义正言辞的声诉,两眼看着袁保义,丝毫不服输,他身后的几个同伙也是相同的表情。

  “你们有没有罪,不是警察局长说的,也不是你自己说的,如果你没有辩护律师的话,又想要继续上述,还请你们拿出证据。按照我们防城新出治安法,第三条,除非得到我们政斧的许可,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私自以各种名义组织革命团体,否则我防城的警察局有权对你们的组织进行抓捕并且上诉,进行一个月到三年的行政拘留。”

  不过,他义正言辞的声诉没有用,法官刘甲立即就严肃的反驳了他的话。

  刘甲是原来防城县县令的师爷,晚清秀才出生,当了二十多年的师爷,算是精通清朝法律,在一个月前的革命浪潮中逃过了一命,防城被陈立青他们光复之后,他就被陈立青他们请来完善防城的法律法规,作为防城法院的第一任院长,第一次开庭审理,他自然要慎重。

  “你们的同盟会团体,在组织前没有得到我防城人民政斧的审核允许,这已经属于非法,不是你说没有犯法就没有犯法的。”慎重的刘甲,一字一顿反驳着赵明义的声诉。

  赵明义等人当即就被刘甲这一通说辞给说的愣住了。

  “我,我们防城什么时候有这种法律了?”反应过来后,赵明义就连忙问。

  “一个月前我们防城就实施了新法,对外公示了的,怎么,你们难道不知道?”刘甲沉声道。

  “一个月前?”赵明义脸色微变,道:“我们不在防城,根本不知道有什么法律。”

  本来作为革命者他们按理说是不用害怕死亡的,可是现在陈立青他们不秘密处决他们,而是以一种公平,公正,公开形势对他们进行审理,赵明义脸色挂不住了。

  他们可是革命者,是要为新中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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