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三章文明与野蛮_这个女剑圣也是我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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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这样莫名其妙的,唯心主义的观点。这位“英雄”带领着他的大军离开了坚固的要塞区,向着北方,莱昂的方向主动进发了。

  这一方面是因为他自己觉得,自己的力量要比莱昂强大的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缺少食物和补给物资的缘故。

  之前说过,格罗德诺,卡提尔与金海的黑帆海盗,这三家有着稳固领地与食物来源的势力不肯资助,大荒野的野蛮人也没有足够的粮食储备。从要塞处掠夺的军需粮食,也已经吃的差不多了。如果再不想办法,接下来没了军粮,难道要吃人么?

  问题是因为战乱的缘故,南方要塞群附近的卡提尔人也跑的差不多了。根本不够吃的。所以,难道要他们相互吃不成么?

  就是这样,野蛮人的英雄,南地野蛮人的大酋长瑞克出兵了。数以十万计的野蛮人追随着他,向着北方的王**杀去。他坐在以巨木制造的巨大轿子上面。轿子上胡乱的绑着从各处抢掠来的,色泽鲜艳的丝绸、布匹以及狮、虎、豹类的兽皮。

  在两侧,足有上百名壮汉扛着他这沉重不便的轿子。一批精挑细选出来的,野蛮人中的勇士护卫在轿子两侧。他们全都**着上半身,用鲜红的涂料绘出油彩。头顶插着颜色鲜艳的羽毛。手中拿着长柄巨斧。还有的持着长短不一,颜色各异,粗制滥造的旗帜。

  在他们的旁边,是数以百计的乐手。野蛮人们拿着号角,长号,腰间系着人头骨制造的小鼓,他们一边吼叫着,一边发出几乎不成调子的噪音……在这些人之外,就是上万,十万,数十万的野蛮人士兵。

  这些士兵杂乱无章,没有统一的编制。只是按照部落组织在一起,整成一个个松散的阵型。

  他们的武器非常简陋。除了瑞克的嫡系部队装备有铁制武器之外,其余的士兵大多使用青铜武器,有的则使用石器与骨器。还有的手持木棒乃至是野兽的大腿骨。

  至于盔甲,极少数的精锐武士拥有青铜质地的沉重,而且并不坚固的胸甲,胫甲与头盔。部分人披挂兽皮——因为没有好的糅皮技术与制甲工艺,所以这些皮革大多散发着难闻的臭味,并且并不坚固。

  这就是野蛮人们的大军。杂乱无章,不成体统。比起曾经与格瑞布罗德作战过的卡提尔贵族联军还要糟糕。

  不过,他也并不是没有优势。

  在南方防线被攻破的前提下,南地大荒野的野蛮人们好像疯了一样兴高采烈。即使是最懦弱无能的部落,在听说了瑞克攻破了南方防线之后,也愿意出兵帮助他。

  所以他们的士气高涨,兵员数量也众多。整个大荒野中北部的所有部落的几乎所有成年男xìng,都被拉上了战场。同时,大荒野南部的诸部落也在以最快的速度赶来。

  到了那个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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