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三十一章 永恒之主_流浪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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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人形的半身雕像,从上面发出的气息来是属于水元素之神的。

  “该死的邪神!”他咒骂起来:“该死的偶像崇拜教!不是说这里还是信仰的荒漠吗?怎么突然有人先插进来了?至圣的永恒之主啊!诅咒他们吧,让那些传播邪神偶像的家伙全部死于瘟疫和灾祸!让那些顽固的邪神信仰者在死后堕落到炼狱中接受您所赐予的火焰永罚!永远的惩罚!永远!永远!永远!”

  他骂骂咧咧的骑马进入镇里。

  人们好奇而羡慕的望着他雕纹华丽的暗金色铠甲、精美的蓝色马鞍、彩色条纹装饰的黑色披风和缰绳、朱红色马匹头套上密密麻麻的银色祈祷词,还有四个手指上五颜六色的宝石戒指。当然还有那最最显眼的黝黑色重型战锤!深幽黑暗锤身正反射出明亮的阳光,似乎是黑暗中发出的耀眼光华,又像是无尽的黑色完全排斥了光明,一丝都不让它们透入――但无论怎样,这身行头都比男爵还气派二十倍!

  帕力克非常满意他们的表情:吧,吧,你们这些乡巴佬。得越仔细越好,得越羡慕越好,这样我就能更容易的让永恒之主的荣耀笼罩到这里。哈哈哈哈,贫穷的羊羔们,唯一真神的仆人已经降临到这里,你们即将获得永恒的救赎了!

  男爵的房间内。

  “舅舅!”帕力克微笑着拥抱住虚弱的老男爵,那冰冷的暗金色铠甲让男爵很不适应。但他还是很激动。因为格林姆擅自带走那个风暴使者而变遭的心情又变得活跃起来。

  “这多年都没到你,你去哪里了?”老男爵拍着帕力克宽厚有力的肩膀高兴的说;“我还以为你已经不在世上了呢!没想到啊,没想到,一晃就是上十年,你都长得如此高大英俊了,简直比战士还要强壮。”现在他已经忘记了那个不成器的格林姆,只想知道眼前这位雄纠纠气昂昂的好男儿有过怎样的经历。

  “这都是蒙主的恩惠!”帕力克语气坚定的介绍道:“迪古雅西公爵的叛军在进攻诺努城时我被他们强迫加入了叛乱的队伍。幸亏受到主的感召,在半路上赐予我逃走的机会。之后的事情一言难尽,总之我皈信了至圣唯一的永恒之主,现在已经是一名正式牧师了,主赐予我4阶神术,让我将他的荣耀和威名传遍大地。”

  “哦,那就好,那就好。”老男爵高兴的说道:“现在我们家终于有一名出人投地人才了。”他早就听说,这个自称为“永恒之主”的神祗是在迪古雅西公爵快要覆灭的前夕出现的神灵。距今的历史才二十多年,但他的教会发展的速度很快,尤其是在一些贫穷之地尤为迅速。不过他也听说,这个神祗非常的排外,把其它一切神祗统统称为“邪神”或“邪魔”,并加以排斥甚至驱逐,而不论它们是善良还是邪恶、是守序或是混乱。因此是个相当专横跋扈的神灵。

  但是,这位神灵却具有强大的神力,所以很多神祗极其教会只能敢怒不敢言。这就使他们越来越放肆的扩张自己的势力。在某些地区他们甚至开始干预贵族和国王的意志和权力!

  老男爵信仰的战争之神阿瑞克当然也被这个教会称为“邪神”,甚至还有人在军队中散布诋毁阿瑞克神的小册子。这才引起了阿瑞克教会的反弹,并将相关消息传给了他们这些有权势和人脉的信徒,提醒他们注意“永恒之主”教会,并随时提供重要信息。

  说起来他们二人还算是对头,不过两个神祗的教会尚未完全撕破脸皮,再说一个获得4阶神术的牧师,其地位并不比自己这个荒野的男爵差。每年的收入甚至高于自己!从家族利益的角度来说,这当然是值得庆贺的事情。

  老男爵立刻让管家去准备丰盛的午餐来招待他,并且专门吩咐厨师不要吝啬东a子大师给予的调味香料,要多少就放多少。而且还拿出珍藏了十多年的名贵葡萄酒来款待他,以表达自己的幸喜和慰问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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