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九章 海洋之眼_好莱坞的亿万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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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人所有的演艺收入分成,这能够让公司更加放心地为艺人投入资源进行打造,而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努力是否会成全了其他游手好闲的合作方。

  另外,就像之前提到的那样,能够完整拥有一位巨星的艺术资产,对于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估值和融资能力也会有巨大的提升。

  想象一下,如果UTA不仅是安吉丽娜-朱莉的演艺经纪,还拥有她的肖像权、姓名权、衍生商品销售权,那柏汇资本和韩易,还能够以1.9亿美元的价格购入40%的股权吗?

  于是,360协议很快便成为了二十一世纪音乐圈所有人津津乐道的新风尚。不只是巨星们在签署这种合约,在杰夫-汉森为Paramore跟大西洋唱片公司签下第一个新人360协议后,主流唱片公司亦开始全面拥抱这种全方位分成的协议。如今,360协议已经成为了音乐工业里的制式合同。

  “是的,是360协议,但是不只是360协议。”

  韩易认真解释道。

  “主流唱片公司交给你们审阅的360协议,实际上还是传统的唱片协议,只是加了一部分其他方面的收入分配条款而已。也就是说,他们在唱片版税方面,仍然只会给你们可怜的15%或者20%,但在演出和代言领域,他们却想再拿到30%。必须要强调的是,唱片公司不会为了这30%帮你在这些领域做任何工作,他们会让你自己费尽心力到处求人预订演出,然后再从你本就干瘪的钱包里再抢走30%。”

  “而我们想要做的,是以巨星的标准对待你们,碧梨、菲尼亚斯。我们希望能够与你们共同创建一个合资公司,共同管理、共同拥有,所有的演艺事业,不管是版权发行还是现场演出,都会在这家合资公司的框架下进行。”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希望,不仅是我们,我和赵小姐。你们,也能成为自己事业真正的掌舵人。”

  真有如此诱人吗?

  当然不。

  合资公司,只不过是另一种深度绑定音乐人的方式而已,让他们觉得他们真正拥有一家公司,而不是仅仅签署了一份艺人协议,这种心态上的区别,能够帮助他们更长久稳定地在同一个平台发展。韩易准备给他们的分成,并不比主流唱片公司好上多少。

  “在合资公司中,你们将获得25%的唱片版税分成,跟Jay-Z和Beyonce是一个级别。而其他商业收入方面,我们只需要35%。最重要的是,我们不会让你们在职业生涯的任何一个领域、任何一个阶段孤军奋战,我们会成立艺人管理公司、唱片公司、版权发行公司、现场演出公司,甚至连现在我刚购入的UTA,也会加入到推动你们发展的行列中来。我提到的每一家公司,都会在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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